门诊病历什么时候可以开
门诊病历的开具时间通常是在患者就诊结束后。以下是关于门诊病历开具的详细说明:
开具条件
患者就诊结束:医生在了解患者病情、进行必要的检查并作出诊断后,会书写门诊病历。病历中详细记录了患者的就诊时间、主诉、现病史、既往史、体格检查、辅助检查结果、诊断及治疗方案等信息。因此,只有在患者就诊结束,医生完成所有诊疗流程后,才能开具完整的门诊病历。
患者提出申请:如果患者需要开具病历单,可以在就医结束后向医生提出申请。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疗情况,为患者开具相应的病历单。
注意事项
保管好证件和资料: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、挂号单、收费票据等证件和资料,以免丢失或损坏。这些证件和资料是申请开具病历单时的重要凭证。
身份一致:患者在申请开具病历单时,应确保所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就医时使用的证件一致。
复印病历:如果患者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医院申请开具病历单,或需要复印病历资料,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。此时需要书写委托书,并提供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一般来说,7到10天之后,患者可以到医院的病案室进行病历复印。
综上所述,门诊病历通常在患者就诊结束后,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疗情况开具。患者在申请开具病历单时,应确保所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就医时使用的证件一致,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和资料。